金鹿航空2008招飞简章(二)
已阅读 次 |
※遵纪守法、积极向上、无不良犯罪记录、为人忠诚、有志于航空事业发展;
※男性,身高170-187厘米,体重不低于50公斤;
※学历:大学专科(含)以上,专业不限;
※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(含)以上水平;
※年龄:27周岁以下;
※无晕车、晕船; 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;
※无口吃;无明显的"O"型或"X"型腿;
※裸眼视力高于C字表0.3(相当于无散光E字表4.6以上);
※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,如头癣、湿疹、牛皮癣、慢性荨麻疹等;
※无肾炎或血尿,蛋白尿;无慢性肠胃道疾病;
※无肺结核;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。
※无肝炎或肝脾肿大;无耳朵流脓,听力差,经常耳鸣症状;
※无精神病家族史,癫痫病史;
※无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;
※无高血压、心脏病史;
※无腋嗅。
交报名表 → 审核 →面试 →体检
① 面谈
② 笔试:英语、心理、逻辑
面试须携带证件:
1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,如为2008年毕业生则需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CET-4或同等级别以上其它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4、其他获奖、职称证书、驾照等原件及复印件;
5、本人近期全身6寸照片1张,1寸免冠照片4张。
培训完成后至金鹿航空有限公司工作,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。 |
 |
发布时间:2008-03-24 17:16:00 |
| |
|